扬子晚报网5月23日讯(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)近来,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大街智康路与天瑞路路口南侧路段,产生一同行人横穿马路时,跟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。该起交通事端形成行人李某受伤。经查询,李某横穿马路,而电动三轮车闯了红灯,那么,在这起交通事端中,究竟该由谁承当职责呢?
据介绍,接到报警后,江宁区麒麟交警中队当即组织警力前往事端现场进行处理。民警经查询了解到,佳某驾驭一辆电动三轮车沿麒麟大街智康路由东向西行进。当其通过天瑞路路口后,在向南直行的进程中,未查询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,与由南向北横过智康路的行人李某产生了磕碰,形成行人李某受伤。
图为车撞人的现场
了解了根本案情后,民警又对周边的监控进行检查。经进一步查询,事端产生的进程和两边当事人所述无误。
图为车撞人的现场
随后,经民警勘测确定,在此次事端中,首要是佳某内行进进程中,未查询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,强行通过红灯。因而,佳某在此次事端中负首要职责,李某则因未按规则横穿马路负非必须职责。
校正 盛媛媛